信息中心
Information Center
[预防界]两份重量级提案为中国疫苗发展“打底子”
发布时间2019-03-08 | 点击率:
在过去的一年里,长生生物疫苗事件、流感疫苗全国短缺以及陕西“过期疫苗”等事件,引发了社会公众和公共卫生从业者对疫苗行业的广泛关注与担忧。
2019年新年伊始,江苏金湖又爆出了过期疫苗事件,这使得“疫苗”成为一个沉重而又无法回避的话题。
政协委员高福:中国疫苗很好!
在3月4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小组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表示,中国生物制品、疫苗研发位居全球先进之列,不应对中国疫苗失去信心。
高福提醒,一定要把“疫苗”和“疫苗问题”区分开,将疫苗本身与疫苗生产、销售等环节区分开。
高福指出,“目前中国的疫苗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应该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倒逼,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要对中国的疫苗失去信心。”
事实上,很多有识之士正在为解决中国疫苗领域的相关问题建言献策,这次两会期间,z6com尊龙凯时官网就能看见他们忙碌的身影……
全国人大代表安康:急需建立流感疫苗国家收储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康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一份重量级提案“关于建立流感疫苗国家收储机制的建议”。他坦言,我国流感疫苗实行自费接种政策,接种率不足2%,更不可能覆盖需要接种的重点人群,一旦有疫情,人群聚集的地方如学校容易发生爆发,进一步加大疫情的扩散,导致疫情的蔓延。
而由于流感疫苗季节性强、生产检验周期较长,同时作为二类疫苗缺乏相应的计划造成生产与市场需求脱节。世界卫生组织每年2月份公布北半球流感疫苗生产毒株,生产企业根据现有情况向相关机构购买毒株及标准品,毒株没有改变,可以立即安排生产,如毒株发生变化,则需重新从国外购买毒株及标准品;流感疫苗从原料准备、原液生产、成品配制、送中检院批签检定全部周期需要5-7个月。
另外,目前各省疾控机构招标时间不统一、规则不统一、平台不统一、入围企业数量不统一且没有采购数量,导致企业无法明确市场需求和企业市场份额来合理安排生产而造成供应缺口或浪费,若出现流感疫情后再组织企业增加生产量根本来不及,将错失流感疫情防控最佳时机。
安康建议,建立流感疫苗国家收储机制,每年国家收储一定数量的流感疫苗应对突发疫情,年初由工信部向流感疫苗生产企业下达收储计划,在流感疫情爆发时由国家卫健委疾控局根据疫情情况统一调拨,若流感疫情未爆发,可用于老人、儿童及医务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接种。
全国人大代表何琳:增加疾控人员收入,稳定疾控人才队伍
3月4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促进与宣传教育所副所长何琳,正在房间里紧锣密鼓地整理着今年的两会提案。其中一条《关于稳定疾控人才队伍的建议》的提案,却让她思绪复杂。今年是何琳第二年向两会提交该提案了,对于去年相关部门给出的答复,何琳直言:“并不满意”。今年再提,并希望得到国家人社部牵头回应。
何琳认为,疾控系统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高度重视疾控人才队伍的培养、使用与稳定,是《“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现今,人才问题已是制约疾控中心发展的最大因素,由于技术含量高、职业风险高、薪酬待遇低(是同级医院同职称人员的三分之一左右)等多种因素,近年国家、省、市、县各地疾控中心均出现人才快速流失,且招不到合适人员的情况,使国家公共卫生安全保障面临潜在风险。
何琳坦言,这种现象并不局限于个别地区,已经发展成为全国性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她举了几个例子,中国疾控中心2015到2017年3年间走了165人,其中2人是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贴专家的顶尖专家。
2018年又走了49人,高层次人才的流失,使得中国疾控中心的高层次专家队伍建设受到极大冲击,导致中心多个专业领域和学科缺乏带头人,高水平领军人才严重缺失,个别优势专业领先地位受到挑战,出现人才断档断层,直接影响国家级疾控中心核心竞争力,影响疾控事业未来发展。
基层尤甚,去年一年何琳看到很多疾控人才调走、辞职,觉得很是遗憾。贵州省疾控中心骨干人才流失严重,人才引进更加困难。贵州某民族州,政府给了3个绿色通道指标,2人面试,只有1人来州疾控报到。县区疾控的年轻人,都在找机会想通过招考脱离疾控系统。稳定疾控人才队伍迫在眉睫。
在何琳看来,疾控人员是“很了不起的”,建设健康中国,疾病防控是关键。而在这中间,疾控人员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预防为主的人才队伍稳定未得到重视,全国疾控系统只有20万人,但却要负责14亿人的公共卫生和疾病控制工作。作为一个公益性单位,激励机制和专业属性有比较大的差距,系统内有点才干的年轻人都“另谋他路”,这种现象是时候该改变了。
为稳定疾控人才队伍,何琳建议:
首先要尽快调整原人事部、财政部、原卫生部印发《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27 号)发放标准,建议根据防控疾病工作内容,扩大防疫专业内涵,疾病预防工作中不同专业发放标准,建议参照公务员车补标准,以1200元/月、1000元/月、800元/月三个等级发放。
同时,切实落实“两个允许”(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讲话提出)的重要突破口,建议借鉴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一类供给、二类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疾控机构的职能服务特点,试点实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作为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性。
进一步降低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人员间的收入差距,切实提高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卫生人才的吸引力,提升服务能力,切实承担起“以健康为中心”的工作任务。
“一类保障”是指,按照各级参公事业单位全额保障各疾控中心公用经费、业务经费,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经费(含目标绩效考核奖励经费),足额安排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二类管理”则是指,鼓励疾控中心在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外,利用检验检测等技术,向社会开展技术服务。
事业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不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单位统筹使用,按照中央“两个允许”的要求,扣除成本性支出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